继续教育学院
 首页 | 学院概况 | 党建工作 | 学历教育 | 培训工作 | 招生工作 | 资料下载 | 网教平台 
  招生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招生工作>>招生信息>>正文
 
沈阳农业大学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7-08-27 14:14  

一、学校全称:沈阳农业大学

二、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三、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学校,入属国民教育系列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五、办学层次:高中起点专科(学制两年半)、高中起点本科(学制五年)、专科起点本科(学制两年半)

六、招生计划:我校今年共有21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招生,分别是本科(包括专升本和高起本)函授形式有农学、园艺、园林、林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土地资源管理、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环境科学;专科函授形式有作物生产技术、园艺技术、林业技术、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管理、水利工程。以上专业将根据录取情况分别在本校及函授站上课。

招生范围:辽宁、内蒙古、黑龙江、安徽、云南

七、收费标准(辽宁省):

本科:农学、林学、园艺、动物医学、动物科学专业的收费标准为1860元/学年,其它专业为2200元/学年。

专 科:各专业统一标准为1800元/学年。

八、录取规划:

1、严格根据国家、省招办招生工作要求和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成人高考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降分投档:只在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上线生源不足时进行。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报考专业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如招生专业上线考生人数不足开班要求(即20人),征求考生本人同意,调整到我校相同科类的相近专业,若考生不同意调整,予以退档。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院校有权予以退档:未达到专业录取分数或不服从调整者;本人放弃录取者;经电话征求意见,考生或考生家长答复不读者。

7、若考生上线人数超过计划数,按照从高分往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8、本《招生章程》中如有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应以辽宁省招考办颁布的《辽宁省201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有关政策为准。

九、咨询方式:

招生地址:沈阳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10866

联系电话:024-88487172

传 真:024-88487180

邮 箱:lihongwei55@163.com

Copyright 2019-2021  沈阳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辽ICP备05001374号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35号   邮编:110866

成考函授招生咨询电话:024-88487172    培训工作招生咨询电话:024-88487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