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和承担2023年度“头雁”项目的40个培育机构进行项目验收,我校副校长王铁良代表学校进行了汇报答辩。
日前,我校收到验收报告。报告显示,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度“头雁”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排名第10。
验收专家一致认为:沈阳农业大学高度重视“头雁”培育工作,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系统培育,成效显著。
在目标定位方面,将“头雁”培训项目纳入学校服务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着力培育对农业有情怀、有担当,具备引领一方、带动一片能力和格局的产业带头人。
在组织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头雁”项目的组织架构和工作专班,下设“头雁”项目工作组、教育教学工作组、班主任工作组、后勤保障协调组;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经费使用范畴,由学校财务处负责培训经费的使用管理,单独立户,合理安排经费支出。
在系统培育方面,围绕“4 个一”,召集首席专家指导委员会制定“头雁”培育方案,确定 6 个专业的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安排、导师孵化指导要求等,线下培训每个班次均控制在 80 人以下,优选培育教材,筛选符合“头雁”培育需求的实践教学基地。
在教学管理方面,落实“头雁”进校园的硬件设施条件,每个专业安排 1 名班主任,负责考勤、日常管理、组织班级活动,对学员进行评价等,为每一个“头雁”学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成立班委会和临时党支部,选聘“头雁”学员作为涉农领域培训的实践指导教师。
在考核评估方面,建立学员评价制度和领导听课制度,及时进行评价反馈整改。
在跟踪服务方面,通过双向选择,为每一位学员确定孵化指导教师,出台孵化指导方案,制定《孵化指导手册》,对头雁学员进行跟踪服务,坚持“一年培训、长期服务、终身校友”的原则,把培训过的学员纳入校友体系,进行长期的交流互动。
在项目创新方面,开发线上学习点播平台,植入线上课程 75 门。
此外,验收专家还对我校“头雁”培育项目的特色和亮点进行了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