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
为进一步规范函授费用收缴工作,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发布通知如下:
沈阳农业大学各函授站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另立项目收费。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财政、物价部门政策规定收取学费、答辩费。面向函授学生收费的项目仅有学费、答辩费。函授站不得以开设网络授课等其他收费项目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涉及违规函授站要将违规收费一律全额退还学生。
如有举报和发现涉及教育乱收费的行为,一经查实,依纪依规对有关函授站点给予严肃处理,轻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撤销函授站。
举报电话:024-88487175
沈阳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