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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函授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2020-12-09 08:40  

各函授站:

为进一步规范函授费用收缴工作,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发布通知如下:

沈阳农业大学各函授站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另立项目收费。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财政、物价部门政策规定收取学费、答辩费。面向函授学生收费的项目仅有学费、答辩费。函授站不得以开设网络授课等其他收费项目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涉及违规函授站要将违规收费一律全额退还学生。

如有举报和发现涉及教育乱收费的行为,一经查实,依纪依规对有关函授站点给予严肃处理,轻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撤销函授站。

举报电话:024-8848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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